5月1日起农药新规落地!
发布时间:
2025-04-28
作者:
来源:
农药市场信息
摘要
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17),已把水剂剂型合并到可溶液剂中。国家农业行业标准《矮壮素可溶液剂》(NY/T 4554-2025),代替国家化工行业标准《矮壮素水剂》(HG/T 3283-2002),也将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HG/T 3283-2002相比,NY/T 4554-2025规定了2种含量规格的矮壮素可溶液剂的技术指标,新增750 g/L(65.5%)规格。其中50%含量规格,质量分数(%)范围,原标准规定为52.0~49.0(50.0+2.0-1.0),新标准规定为52.5~47.5(50.0+2.5-2.5);质量浓度(20℃,g/L)范围,原标准未作规定,新标准规定为575~525(550+25-25)。750 g/L(65.5%)规格,质量分数(%)范围为68.0~63.0(65.5+2.5-2.5),质量浓度(20℃,g/L)范围为775~725(750+25-25)。
截至2025年3月底,在我国有效登记的矮壮素制剂产品共有31个,其中单剂20个,复配剂11个;水剂22个,可溶液剂2个,其他剂型7个。单剂中,水剂18个(均为50%含量),其他剂型2个(均为80%可溶粉剂)。复配剂中,水剂4个,可溶液剂2个,其他剂型5个(均为悬浮剂)。水剂剂型产品仍然占据制剂产品总数的71%、单剂产品总数的90%、复配剂产品总数的36%。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述2项标准(尽管是推荐性而不是强制性),建议在我国登记的矮壮素水剂产品登记证持有人特别是单剂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尽快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将水剂产品剂型变更为可溶液剂。
另外,推荐性国家农业行业标准《矮壮素原药》(NY/T 4553-2025)也将同时实施。该标准规定矮壮素原药质量分数应≥98%。目前在我国有效登记的9个矮壮素原药产品中,有7个为98%含量,符合该标准要求;另有97%和95%含量产品各1个,不符合该标准要求。建议有关企业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力争使矮壮素原药产品含量提高到98%以上,并尽快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进行含量变更。
推荐阅览
2026-09-15
11月1日强制执行!农药标签二维码新规发布,2579号公告正式废止!
2026-09-09
10月1日起实施!NY/T 525-2026《有机肥料》新标准文本!
2026-08-25